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重要论述和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促进我省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组织开展《浙江省山海协作“十四五”规划》和《浙江省“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规划》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
组织开展一批新的课题研究工作。重点做好生态补偿特别合作区、山区最美生态旅游线路打造以及我省特殊类型地区“十四五”振兴发展前期课题研究工作。
研究谋划重大工程和项目。围绕生态价值实现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在交通、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合作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国家专项规划专栏,争取国家层面对山海协作和我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政策支持。
这是今年以及“十四五”时期的工作重点,今年相关工作在各市任务和各部门工作计划中有所体现。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要求,与各市、各部门密切协同,不断充实完善各项行动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持续推动山海协作工程迭代升级。2020年作为“山海协作八大行动计划”启动之年,重点推动以下几方面工作:
实施山海协作平台提升计划。聚焦提升三大平台发展质量和绩效,打造山海协作特色亮点。
工业产业园以构建山区特色生态型现代产业集群、打造“百亿级”山海协作产业园为目标,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园区智能化改造,力争9个园区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收较2019年均提高10%以上;
文旅产业园立足打造成为大花园标志性平台,突出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差异性,按照一区一品、各具特色的建设要求,推动建设一批重大旅游项目;
“飞地”园区要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机制,破解要素瓶颈制约,加快建设步伐,切实发挥其在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促进成果转化合作、消薄增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20年,30个“消薄飞地”基本建成并全部实现返利。
实施山区人才科技引育计划。创新合作方式,推动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科技创新孵化园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共同谋划建设面向山区的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和产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山海协作干部挂职力度,做好挂职干部轮换工作,发挥干部在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中的主力军作用。
实施开放合作计划。促进港口联动,打造“出海大通道”,为衢州、丽水进出口企业提供更便捷的物流通道。借助“义新欧”班列、捷克站国际商贸馆、义博会等平台载体,为浙西南山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辟新的窗口。大力支持浙西南山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在上海等长三角核心城市建立人才、产业等“飞地”,吸引上海等市到浙西南山区建设休闲康养基地、开通旅游专列。
实施山海协作•百村振兴计划。聚焦浙西南山区乡村振兴、低收入群众增收,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和消费帮扶合作,2020年,验收乡村振兴示范点26个以上,力争到2025年,推动26县建设100个左右山海协作乡村振兴示范点。
实施公共服务共享计划。进一步加大教育医疗人才交流力度,推动建设医疗教育合作平台,深化“双下沉、两提升”政策,积极引导发达地区各类资本到浙西南举办或合作举办有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服务机构和教育机构等。
实施山区最美生态旅游路线打造计划。以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为契机,加大浙西南山区旅游资源整合和联动开发力度,重点打造以康养、乡愁、传统文化、海洋渔业、红色教育为主题的5条最美生态旅游线路。
实施生态补偿合作推进计划。抓住大湾区建设和我省空间规划调整的有利契机,针对破解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县空间要素瓶颈制约,探索建立生态价值实现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研究谋划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态补偿特别合作区。
实施山区基础设施合作推进计划,构筑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围绕“26县纳入杭甬温1小时经济圈”这一目标,推动浙西南山区与发达地区加快交通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借鉴浙皖两省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江河流域治理为重点,探索建立钱塘江和瓯江上下游生态环境共保机制;以推动生态价值实现为突破口,继续指导宁波等市开展课题调研和项目可行性论证,积极推进宁波和丽水、嘉兴与淳安开展跨区域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合作。
为总结山海协作平台建设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提升山海协作平台建设水平,拟于今年下半年举办全省山海协作平台提升推进会,对“百亿级”山海协作产业园培育和山区最美生态旅游线路打造,高水平推进“飞地”园区和乡村振兴示范点等平台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完善目标体系。结合2019年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2020年全省山海协作工作任务和计划,明确各结对市、县(市、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市、各部门要抓紧细化、分解和落实。
强化推进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市、县领导小组和专题合作组工作机制,深化市、县、乡结对合作,发挥专题合作组成员单位要职能作用,通过高层互访、联席会议、干部互派等,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创新政策体系。创新产业园绩效评价和奖励办法,对“百亿级”产业园予以重奖;对山海协作最美生态旅游线路给予政策优惠。完善山海协作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和山海协作援建资金使用办法,不断提升山海协作各类“飞地”、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水平。
优化考核体系。完善山海协作数字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充实平台信息,实现信息、数据报送、项目申报和考核资料一网通办。优化山海协作考核办法和产业园建设绩效评价办法,优化指标设置,强化指标刚性,把自由裁量权降为零。探索建立“消薄飞地”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绩效评价办法,引导各地规范有序推进“消薄飞地”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指导各有关市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山海协作考核评价工作,特别是受援市和内对市要对26县山海协作工作加强考核,科学制定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