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组织、人事、安全、财务、信访、督查、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物资(服务)采购、后勤等工作。分管综合处。
潘建新,男,1975年2月出生,浙江湖州人。曾任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区纪委常委;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常务副局长、检察员;市纪委第二、第四监察室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