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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00MB1909646J/2023-00004 成文日期:   2023-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16:27:30

一、总体情况

2022以来市区域合作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奋力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自身职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健全制度措施,依法推进区域合作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一)工作架构和人员配备情况。明确市区域合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单位工作职责,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处),以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市区域合作办政务公开办法、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培训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等制机制,完善了主动公开内部审查及发布程序完善信息采集、发布和监督的全流程保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更新情况。2022年度,我办以简明实用、方便群众、有利工作为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更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和有效。

(四)信息公开渠道运行情况。结合办实际,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标准,在公开基础政务信息的同时,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一方面,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处统一要求,强化重点专栏的信息发布,在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稳民心、强信心;另一方面结合我办实际,对涉及全市对口支援、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交流等需要向社会进行公开的内容在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实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11日至20221231日,市区域合作办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4条。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投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等情况。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微信353依托2022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一体化赋能高质量发展”走进湖州暨重大项目签约仪式大型活动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公开宣传,持续打响“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品牌,推动湖州成为长三角热点城市,助力区域新势力城市加快打造对我市对口工作持续深化一叶、一园、一羊、一品、一岗五大帮扶品牌全国东西部协作示范培训班(现场交流会)在安吉县举办小金玫瑰产业致富案例入选全球减贫案例等工作成效在新华网、央广网、学习强国平台等多个报刊媒体上进行刊载。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3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仍存不少差距,主要集中在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上还不够高、如何运用各类媒体进行综合性宣传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结合下一步工作,现将2023年度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的内容发布、后台维护、舆情监测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按照法定公开事项和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中国-湖州政府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湖州日报等刊物以及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要进一步梳理归纳、注重提升,营造线上线下,全面立体的综合型政务公开渠道体系。

(三)提高主动意识重视与社会群众的互动交流,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对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政策进行形式多样的解读,做好普及和宣传工作。加强互动交流和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为湖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对口工作广纳良言。

制度化规范化人员培训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3年我办将不定期开展区域合作办信息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全办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准确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区域合作办没有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湖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人民政府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2-2381632)。